第135章

    去篮球场,他打累了,会把下巴搁在你的脑袋上,然后拿起冰汽水,在你的脑袋顶上喝水。
    在宿舍追剧,他会抱着你在床上笑得嘻嘻哈哈,他笑完后,还会来一句:“方烬,你为什么不笑?”
    我为什么不笑,你难道不清楚吗?
    你的笑让我的沉默显得更加弥足珍贵。
    老二和老三都说我和岑邮之的关系特别铁,特别亲密,我和岑邮之的恋爱关系要胜过这世间千万的眷恋。
    我的脑子里却只想到了杨过和他的雕,半臂的杨过和他的不通人话还傻乐的雕。
    “老大是真的爱你。”老三宋卿卿劝我说。
    “哦?比如呢?”我一点儿不信,啃着我的华夫饼。
    “比如他老爱抱着你。”老三说。
    “我还老爱抱着我的烂抱枕,我嫌弃它的时候就丢它到角落,恨不得踩两脚,我喜欢它的时候就抱在怀里。”我说。
    抱抱怎么就算是爱了?
    爱应该是时常惦记,时常关怀。
    抱枕也是有脾气的,一米七的男人怎么能够随便当别人的抱枕?
    被男人抱在怀里的男人是最没用尊严的。
    岑邮之从老三那里知晓此事后,无奈道:“那要不你抱我?”我正有此意!
    我打游戏的时候抱他,双手抱着他,我眼睛看不到游戏屏幕。
    我吃东西的时候抱他,只能抱着他的脑袋我才能吃到东西,而且岑邮之还会从我手里抢食儿。
    我打篮球后抱他,我蹦起来才能扑到他肩膀上抱住他,然后他背我过去坐着……
    抱不动,是真的抱不动!
    岑邮之咧嘴一笑:“宝贝儿,你在外面怎么这么热情,晚上回去我让你抱个够。”
    我被他背着丢到长椅上,他的尊臀压着我的双腿,我跑都跑不了!
    从远处看,我们的姿势特别像手机靠在手机支架上。我妥协了。
    男人嘛,抱抱怎么了?
    -《你怎么知道我190的》完-
    【作者有话说】
    完
    《娶错老婆怎么办》
    ◇ 第109章 《娶错老婆怎么办》1-3
    1.我结婚了。
    作为新时代男性,理所当然不能再尊崇封建习俗,比如什么“婚姻大事要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之类的,再比如娃娃亲等。
    但当我在大城市打拼了几年后,一个结婚对象都没捞着,逐渐成为剩男,最后我还是决定回老家迎娶我的娃娃亲对象。
    咱就是说,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的,真香!
    结婚之前我并未见过我的结婚对象,我只知道他是我们那个小四线城市大名鼎鼎傅家的小少爷,听说叫傅草。
    名字听说是取自“草色新雨中,松声晚窗里”,也可能是取自“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”,尽管我觉得这名字多少有点草率,但我妈总说傅草这人,配我是绰绰有余。
    我叫方粟年,名字听起来有点高大上,但我原先的名字是叫方淑莲,因为给我取名字的是我姥爷,他觉得男娃取女名,命好。
    但上户口本的大爷耳朵有问题,加上牙齿没几颗了,说话漏风,音不太准,他就给登记名字的工作人员传成了方su nian。
    恰好登记名字的年轻人是个有文化的,就给我登记成了方粟年。
    感谢上户口本大爷牙齿漏风说不清楚字音的嘴瓢之恩。
    我们那边的习俗是,夫妻双方没有结婚之前,是不能见面的,见照片也不行,据说会坏了夫妻运。
    结婚当天,我开着一辆二手奔驰去接亲,叫了我两个兄弟当伴郎陪我一块儿去。
    伴郎之一的顾铭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,他开了一家烧烤店,现在好像做成了全国连锁,资产少说好几十个亿,比我风光得多。
    这辆二手奔驰也是他借给我的。
    我从奔驰车的置物柜里翻出了一张照片,照片上是个男人,有着一头蓬松短发,脸小小的,眼睛漂亮得跟能勾魂似的,照片后写着:【小草,想草一草】。
    “铭子,这是你男朋友啊?长得还挺漂亮的。”我说。
    顾铭面露意思尴尬,还有一丝愧疚:“是挺漂亮的,改天我介绍你们认识。”
    我豪迈地拍了下顾铭的肩膀:“行,等我结完婚,改天我把我老婆也带出来,我们几个多见见面,走动走动。你可别因为我去京城混了几年就跟我生分了。”
    顾铭尴尬地笑了下,把那张男孩儿的照片塞回到置物柜里。
    第二个伴郎是我的初中同学严酒,我们相识已久,以前他打架出了事儿,都是我替他背锅。
    严酒没考上高中,后来学了技术,在傅家当园丁,当了得有五年了,也算是老员工。
    严酒眉心拧着,对顾铭说:“铭子哥,你别骗年年了,我怕他待会儿受到的打击太大,挺不住。”
    顾铭说:“但这事儿我真说不出口。”
    严酒说:“这有什么说不出口的?长痛不如短痛,等年年把车开到傅家,到时候要是发现傅家根本没打算把傅草嫁给年年,到时候年年得多丢脸?”
    “不可能,”我对严酒说,“傅家给我发的消息,说好了是今天结婚。”
    其实我对顾铭穿和我一样的新郎服有点不爽,我给顾铭准备的衣服,是和严酒一样的伴郎服。
    可是顾铭今天不知道怎么的,也没穿我给他准备的伴郎服,而是穿了一套比我身上那套还高级的新郎服。